2024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1.12月13日前,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至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
2.12月16日-18日(3个工作日),学院高等教育管理专技聘任组(以下简称聘任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申报材料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材料进行展示。展示地点: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
3.12月19日,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员和副研究员人员在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述职。
5.12月19日,聘任组成员对申报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员和副研究员人选进行评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推荐聘任人选。
6.12月20日-24日(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研究员和副研究员拟聘任人选,同时接受申诉。申诉人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工作人员递交署名书面材料,否则无效。
7. 12月25日前,学院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校聘办。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2月6日
以下转发校人事处通知: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办法》(校人[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将首次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工作有关安排
1.各单位通知相关申报人员登录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
2.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推荐工作,并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推荐人员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聘办。
3.校聘办对各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学校组织完成校级评议和聘任工作。
5.学校发文聘任。聘任时间从校聘会通过当天算起。
二、评聘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各单位要严格掌握聘任条件,保证聘任质量。
2.申报人年龄、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关业务成果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3.每位申报者每年只能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一个岗位。
4.申报同一级岗位原则上最多有三次机会,申报次数的计算以二级单位正式向校聘办报送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为准。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院系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对照申报条件,能反映申报人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贡献和理论研究水平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院系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二)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报告:各单位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相关程序、操作办法、各环节工作地点、时间节点、参加人员、推荐过程、有关结果、申诉及处理情况等。(各单位推荐评审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评审全程可追溯)
2.《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3.所有材料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材料说明
1.原件经学院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
2.申报研究员岗位业绩成果须为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取得,申报副研究员岗位业绩成果须为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或相应中级岗位)以来取得,且与高等教育管理本职工作相关。
3.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装订,并按选择条件顺序从上至下排列装订,制作目录。
①论文应为公开发行期刊或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有明确作者署名的研究性论文;论文证明材料应包括发表杂志原件及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的复印件,还应包括文献检索证明;
②研究项目需提供项目批复原件及复印件(需科发院、文科处等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③撰写、主编或副主编公开出版的学术性著作或论文集,或著作中有明确章节作者署名的章节,同一本著作的不同章节,不重复计算;著作证明材料应包括著作原件及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封底的复印件;
④表彰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复印件或奖牌原件;
⑤咨询报告、政策研究报告需提供报告全文并附相关部门采纳证明。
4.关于论文、项目、奖励等成果的说明
①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如一篇论文中有多个第一作者,只计算第一序位的第一作者。
②咨询报告、政策研究报告等智库类成果没有署名第一执笔人的,由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第一执笔人,报学校备案。
③以下不计入研究成果: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的非管理研究文章(如小说、散文、诗歌、回忆录、科普文章等)、以及新闻报道、摄影图片、未公开出版的资料汇编、校史、院史、年鉴等工作业绩。
四、三所附属医院的评聘工作按照本通知执行。
校聘办(人事处代章)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