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事厅、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团省委等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07“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信息,今年选招工作正式启动。
依据岗位需求征集情况,2007年我省拟选招3587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是全国开展这一计划中选招人数最多的省份。其中支教2549名,支农438名,支医400名,扶贫及其他服务200名。
此次招考对象,为省内普通高校与生源为本省的外省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支医、支农人员可放宽到2005年以来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报名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20日,报名办法为网上报名与学校集体组织到主管部门报名相结合。网上报名网址为www.hbrsks.gov.cn或job.e21.edu.cn。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考试拟于5月上旬举行,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布。经考核、体检和培训,7月份陆续派遣到位。
“三支一扶”优惠政策细解链接
从2007年开始,湖北省连续4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具体规定和政策,并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选招对象服务期内生活待遇在三年服务期限内,由政府财政资金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奖励资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具体办法为:一经选招聘用,直接按新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并按适当高于薪级工资级别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凡到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和省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高定两级薪级工资,到其他乡镇基层工作的高定一级薪级工资。
每人每年发给400元的交通补贴。对年度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年再发给5000元奖金。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凭此证书即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
凡到国家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贫困乡镇基层工作,并达到国家规定服务年限、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3年。凡在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支医经历作为城市医院招录人员、优先晋升职称的依据。
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支教工作中表现优秀、愿意调入农村学校或继续留在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低职高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