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按照校党委安排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其前置学习包括: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理解党中央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通知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和党员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注重提高主题党日的质量。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各单位和党员组织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基础工作。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所辖党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纸质版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学校组织部。
联系人:王腾飞
电 话:027-87542301、87542203
邮 箱:zzb@hust.edu.cn
党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