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编排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课表,现组织填报“华中科技大学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作如下说明。 1.排课表填报的课程应是纳入学校审批通过备案的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其中包括在线课程,每门课程必须有课程代码。 所有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和排课表(相关表格请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并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课程须书记审核签字,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所有材料建议提供纸质文档,如有困难可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hyjbest@mail.hust.edu.cn。 2.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2021年春季学期第3周起开课,排课表中“周次”是指上课的起止周次;“选修人数”是指一个课堂最多选课人数,“开设课堂数”指同一门课程需开设几个课堂,“类别”是指课程所属的课程模块(“历史与文化”、“科技与环境”等),“选修对象”教师填写一定要具体、明确。 3.一门课程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请在“任课教师姓名”一栏填上所有任课教师姓名,并注明每位任课教师上课的周次,上课情况需录入HUB系统;另外,职称一栏应填写学校已评定的职称。 4.课表一经排定下发后,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按学校有关调课手续办理。 5.填表时请注意:公选课课程一般四节连排。另外,双语授课应指已经教务处认定的双语课程,请在“授课形式”一栏选择打钩。 6.由于学生选课非常踊跃,为尽量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原则上每个课堂选课指标不少于180人,同一门课程最好开设多个课堂。 7.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开班人数不受选课人数的限制。 8.“承担其它的教学任务”是指任课教师除担任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主讲外,还承担有本科、研究生、成教的主讲,填写此信息是为核对课表用。 9.对排课时间、教室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请在排课表中填写明确,需进行课堂考试(无论开卷、闭卷)的,在“考试方式”栏请填写“笔试”字样。另外,不能占用上课时间进行随堂考试。 10.凡不属于学校专任教师编制的任课老师,请在排课表说明栏中填写人事编号,有重名或同一个教师有多个人事编号的,请在排课表注明现在岗使用的人事编号,以便在HUB系统中使用。 11.请各院(系)于11月16日前将课程大纲和排课表等材料交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 12.教务处有关科室联系电话,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87542323;教务管理科:875425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2.华中科技大学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