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校教[2005]13号)的精神,现将我校2018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及原则
采取管理重心下移、指标下拨、学校审核调控的评审方式评审优秀论文。在院(系)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各院(系)上报情况进行审查,适当进行调整。遵循“质量导向、公平公正公开、以评促管促教促学”的原则。
二、参评范围及推荐比例
1. 2018届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院(系)推荐均可参评。凡涉及国家秘密的设计(论文)不参加评选。
2. 各院(系)须严格按本院(系)做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比例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分等级,但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按优秀程度进行排序。
三、评选方法及步骤
1. 院(系)初选与推荐
各院(系)成立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覆盖院(系)所有专业,由7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并至少有2位外院(系)专家(包括1位校外专家)。评审专家组负责制定评审程序及质量标准,开展本院(系)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评审专家组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校教[2005]13号)、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审表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院(系)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标准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院(系)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及材料。
各院(系)应最迟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华中科技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工作。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初评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质量,杜绝名额摊派、平衡照顾、不经初评就直接报送学校等行为。凡是推荐到学校的优秀学士学位论文,须是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和本院(系)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专家组集体研究决定的院(系)级优秀学位论文。
2. 学校审核认定
学校将根据各院(系)本届实际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生人数及近年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管理状况,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评估中获得优秀、优良的院(系)将在优秀论文评定中给予指标倾斜。
3. 公示与表彰: 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初选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正式行文发布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学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老师,学校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4. 质量控制: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抽查,凡检测不合格,有严重抄袭、剽窃等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历届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结果不符合优秀论文要求者,将减少下届优秀论文指标。
四、院(系)存档及报送材料要求
1. 院(系)存档材料: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候选设计(论文)(纸质和电子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见附件1)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见附件2)。
2. 院(系)报送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逾期不报视作不参评。
联系电话:87542423 蔡老师
附件:1.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2. 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