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2010
年
8
月
30
日
全天,上午8:00-11:50,下午 13:00-18:00。请在规定的时间,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凭证联”来校报到(请不要提前!)。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到。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
报到地点:主校区西边体育馆,同济校区医学院体育馆
二、报到与入学手续
新生自带生活必需用品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须带本人1寸或2寸最近登记相片15张。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需得到批准,电话027-87541746。逾期半月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在指定时间内,由学校进行政治、学历学位情况、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院(系、所)迎新点报到:
(1)交验《录取通知书》,领取《新生办理入校手续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2)应届本科生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硕士生毕业生交验硕士学位证书或有关证明,无相关证明者,不能报到;
(3)核对研究生名册,并签字;
(4)领取集中办公点入场券(主校区);
(5)硕士生领取住宿房号,博士生住宿安排由华宏公司(体育馆内)统一办理。
2、新生持《新生办理入校手续通知单》和入场券,到体育馆内集中办理以下手续:
(1)到财务处办公点办理缴费手续,缴纳的费用有: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医疗保险;
(2)到宿舍管理部门盖章;
(3)到保卫处办公点交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入和身份证有关手续;
3、根据统一安排,按时到医院体检(
9
月
1
日
9
月
4
日
)。
4、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将《通知单》交所在院(系、所)。
5、将党团组织关系、自带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婚育证明交到所在院(系、所),由该院(系、所)统一办理转移或存档手续。
三、办理住宿手续
1、博士生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华宏公司安排住房,并根据住房标准交清房款。
2、若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安排住宿的研究生新生,首先到院(系、所)领取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宿舍调整申请审批表》,然后到研究生院管理处教管办办公点审核批准,凭审核批准后的《申请表》到宿舍管理部门办公点办理相关手续,再到财务处办公点或华宏公司(只针对博士生)办理免交住宿费手续。
四、办理户口手续
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迁移或不迁移户口关系。凡需要迁移户口入学的新生,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有正确的居民身份证号,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一致,相关信息(包括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等也必须一致。姓名中同音不同字的无效。迁移证上所登记内容不得有任何涂改;迁移证上身份证编号一定要与身份证和报考档案上的编号一致,无身份证编号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入户。新生应在户口迁出所在地认真核对签证机关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如有错误,应要求签证单位更正,以免影响入学时办理手续。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的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硕士生的组织关系转入培训基地)转入学校。
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
办理入学手续时,新生需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上已注销的本人页)的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校保卫处(医学新生交同济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办理户口迁移。另,凡本校本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生(临床转博生)的户口已在本校,只需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并在录取通知上注明本人原所在院(系、所)、年级及出生年月日。原是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攻读本校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者,则需交录取通知书和本人集体户口登记表原件办理户口迁移。
特别提醒:对于不迁移户口的新生,请在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在本年度11月30日后,本校将不再集中受理此类学生户口迁入要求,希望广大新生注意。
户口迁入地址:
主校区: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校保卫处户政科(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电话:027-87542124
同济医学院: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同济校区保卫办公室(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电话:027-83692931
五、办理组织关系
湖北省外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介绍信同样注明;湖北省内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时,抬头处注明“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同样注明。
六、体检与医疗保险
来校报到时统一到校医院进行健康复查,费用自理,标准40元/人(不含疫苗费),体检时自带登记照二张。
新生入学报到时,非定向学生可以办理医疗保险;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医疗保险由原单位负责。
主校区体检地点:校医院; 同济医学院体检地点:医学院职工医院
七、新生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办理手续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费和生活费,两项合计最高贷款额度为6000元/年,其中生活费不超过3000元,若享受了全额学业奖学金,则只能贷生活费,详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指南》。
1、
8
月
30
日
全天现场办理新生学费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手续。
2、新生凭乡镇以上(含)政府部门(农村)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上(含)政府部门(城镇)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院(系、所)迎新点领取《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经院(系、所)审核后,现场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表。
3、新生凭院(系、所)审批并签字盖章之后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通过西边体育馆“绿色通道”进入现场办理学费贷款,将贷款申请资料(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贷款资格审查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贫困证明、未成年学生需携带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在西边体育馆内贷款中心办公点的工作人员审查。
4、工作人员登记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并退还贷款申请材料,发放一份《贷款证明》、两份《贷款申请审批表》和两份《家庭情况说明表》(可自己在喻园晨光网站下载,网址:sunshine.hust.edu.cn)。
5、如果已有武汉市内中国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则现场登记;如果没有,则自行到我校中国银行办理。
6、凭《贷款证明》和贷款后应缴的余额费用去财务处办公点办理缴费手续。
7、新生于
9
月
10
日
之前,登陆喻园晨光网站研究生资助网,填写完整的贷款信息,并于
9
月
1
日
至15日之间携带贷款资料到研究生贷款中心(东一区11号研究生工作部一楼东头,电话8755731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晚7:30-9:30,周六、周日上午8:30-11:30)办理贷款审批手续。
八、行李托运、接站与安全
来校托运行李时除按托运需要办理托运手续外,请务必在行李上贴上我校发给的行李签,并注明所录取的院(系、所)及专业,以免遗失。行李请一律托运到武昌火车站或汉口火车站,学校将统一清点运回学校。届时,我校将在武昌火车站、汉口火车站和武昌付家坡长途汽车站设置迎新站。
请所有新生在报到之前勿将行李提前寄到本校,若提前寄来,学校无人接收,罚款、丢失由本人负责。
特别提示: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及人身安全。
九、相关说明
1、学费缴纳:凡需要缴纳学费的研究生,须在
2010
年
8
月
25
日
前通过银行卡或合同书上帐号缴纳学费。委托培养研究生需按合同缴纳首付款,非定向研究生须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非定向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和第一年须交学费金额请见各院(系、所)通知。
因特殊原因未按时缴费者,来校报到时凭缴费卡缴费;
提示:随同录取通知书寄达给考生的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可供考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之用,报到时由银行直接划帐。
2、录取通知书:尚未领取《录取通知书》者,凭本人档案到相关院(系、所)迎新点领取,或凭本人身份证和委培协议书到研招办迎新点领取。若遗失《录取通知书》者,到研招办办公点办理补办手续;若遗失《通知单》者,直接到所在院(系、所)迎新点再领取一份。
3、请新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方面的最新信息,均会在网页上及时发布。
入学手续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