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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06-04 浏览:
根据2021年5月9日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结果,我院按拟录取专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6月4日—6月11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电话:027-87543339;联系人:张老师;邮箱:zhangxin@hust.edu.cn。
根据2021年5月9日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结果,我院按拟录取专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6月4日—6月11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43339;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zhangxin@h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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