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情况,制订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进行。学院成立监察小组,负责监督选拔、考核、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
2.学院要求的学术条件:
专业要求:专业必修课成绩良好,本科前5学期总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语言水平要求:申请者申报的专业语种应与本科就读专业语种一致,如就读语种与申请专业语种不一致,则须按申请专业要求提供相应语言能力考试通过证明: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2)法语等级考试B2(法语语言文学)
(3)歌德证书B2考试(德语语言文学)
(4)日本语能力测试N1(日语语言文学)
三、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拟接收计划数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8 |
050203 |
法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1 |
050204 |
德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2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硕士 |
1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硕士 |
8 |
055101 |
英语笔译 |
硕士 |
5 |
055102 |
英语口译 |
硕士 |
3 |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而定。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于9月25日18点前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预报名相关通知请参见学校研招网。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审核考生资格。
1.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已在我院推免生预报名环节参加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学生。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考核,但是必须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并通过院系的材料审核等环节。
2.能获得所在高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在预报名系统报名提交相关材料。我院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在预推免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信息,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如系统内显示“审核未通过”,即不具有我院推免复试资格,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五、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内容: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60分钟。
报考专业 |
笔试题型 |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英译汉+写作 |
德语语言文学 |
德汉互译+写作 |
日语语言文学 |
写作 |
法语语言文学 |
中译法+写作 |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时长为5-10分钟。
考生先进行个人陈述,然后回答考官提问。
(3)成绩计算公式:面试*40%+笔试*60%=总分。
2.复试时间安排:具体地点和安排另行通知。
3.复试结果公布方式:在学院官网公示。
六、待录取
最终待录取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对已进行预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且最终获得所在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必须及时在系统内完成正式报名,提交要求的各项材料。
系统开放24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分专业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
我院在发放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且经学院电话确认后,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一旦操作不可更改。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如有计划余额,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再行补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