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校文科基金使用效率,增强我校文科科研水平,现决定对校文科基金项目进行清理。具体通知如下:
1.清理范围
2005年及以前批准立项的到期未完成的校文科基金项目。
2.清理时间
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项目,除少数属于基础研究的与提交过延期报告的外,2007年10月15日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结项。
3.清理要求
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做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送文科办审批。其余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按照立项时所签订的《立项协议》完成课题,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可在文科办网上下载),由各院系统一交至文科办,文科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其他事项
凡通过结项者,方可申报新的校文科基金项目,未通过结项者,学校将不再给予任何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