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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8-03-04 浏览:
各院、系分团委: 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在2007年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激发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的热情,引导我校最优秀的学生参与到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
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在2007年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成绩,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激发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和竞赛的热情,引导我校最优秀的学生参与到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和高水平科技创新竞赛中,积极营造主动实践,实学创新的学风、校风,在前两期成功开设“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的基础上,举办第三期“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通过名师讲授、参观考察、实践参与、方案设计等训练环节,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生态度,创新技巧和基本技能。
1、招生对象
“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主要面向全校本科生一、二年级,招收其中的最优秀学生。每年一期,每期计划200人。
2、招生条件
招收的学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进入我校的一年级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三等奖以上(含省级三等奖)的我校一年级学生;
(3)高中阶段获得专利,或发表具有研究价值的论文,或获得国家级专业等级证书的我校一年级学生;
(4)在校期间获得专利、或发表论文、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一、二年级学生;
(5)在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的我校一、二年级文科学生;
(6)我校各专业前三学期加权成绩第一名的二年级学生。
3、报名程序
(1)各院、系分团委在本科一、二年级学生中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鼓励、指导工作。
(2)组织有兴趣参加训练营的学生,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各院、系分团委审核。
(3)各院、系分团委按照招生条件认真审核报名学生资格,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盖章确认,于2008年3月20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汇总交校团委。
(4)各院、系分团委汇总本院系报名学生的基本情况,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报名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于2008年3月20日之前发送到刘仁钊同志办公系统信箱。
(5)经校团委审查合格后按照1:1.5的比例公布复试名单,经考试后择优录取,录取结果通知院系或报名者本人。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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