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08】25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08】27号)文件,为了做好评选优秀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工作,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评选奖项设置
评选优秀研究生包括评选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本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有:课程学习优秀奖和社会公益奖。
注:一人不能同时获得优秀研究生的不同奖项;一人可同时获得三好研究生和单项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得两类单项奖学金。
二、 参评对象及比例
以上奖项的评选对象均为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三好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在册全日制研究生的15%。
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按实际情况评定。
三、 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评选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单项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金额度均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四、 评选时间:9月11日------9月22日
五、 评选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合理性,把握好原则,掌握好条件、标准,我院在院党总支领导下,由学工组、院研究生会及各班班长和党支部书记组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六、 评选程序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以上奖项的评选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交流和评议。我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参考班级评议结果进行正式评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选结果。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9月11日至9月12日为宣传阶段。通过班级会议形式,由各班班长及党支部书记负责,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评选过程及其他相关事项传达每位同学。
2. 9月13日至9月18日为提出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阶段。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并参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每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以上1-2个奖项的申请。申请人首先向班委会或班级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在班级民主评议会议上做2-3分钟的口头陈述,陈述自己参评所申请奖项的原因;在个人申述的基础上,由班级成员对所有参评人进行讨论后进行投票,每名参与投票的同学拥有与所在班级最终获奖名额数目相等的票数,对每名参选人只能投一票,可以弃权投票,但不得多投;投票结束后,班委会当场得出统计结果,并报送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
3. 9月19日至9月22日为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初评阶段。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获奖人节进行初步评定,并将初评结果公示,征求广大同学们的意见,对同学们反映意见较大的候选人,将由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评。
七、 初评结果的上报审批
在初评的基础上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或单项奖学金的同学须分别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或《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汇总后上报至校研究生工作部,并上传至喻园晨光奖学金网上系统。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200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