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即将开展2008—2009学年度先进个人和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活动,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学习《华中科技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暂行条例》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做好评选工作。
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先进个人评选的学生除填写登记表外,请附上院系教务科盖章的成绩单(由教务科通过教务系统直接打印并盖章的成绩单,不接收编辑后的其他格式成绩单),凡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不允许参与评选。
2、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干部的名额已划分至各院系,具体人数请见附件。
3、在填写先进个人申报表时请务必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并且一定要填上准确的专业排名。
4、校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中“必须参加不少于20个小时的义务工作”一栏,请各院系督促落实,并在该栏目详细注明。
5、在校三好学生申报表中“获得单项奖学金名称”一栏一定要填写学习优秀奖和其他任何一个奖项。
6、科研创新奖学金的评定年底由校团委统一评选,具体评定办法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7、参加优良学风班评选的班级请附如下材料:
1)如实填写《优良学风班评选表》,并按要求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班级创优活动计划和创优活动总结。内容应包括班级积极开展以学术活动为主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的实际成果;
3)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4)该学年上、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一览表和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加盖院系教务专用章;
5)班级参加党校学习并已结业的学生结业证书复印件;
6)各项荣誉表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在国内外正式发行(有刊号)的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文章,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指导老师),请附所发表刊物目录及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8、全校共评选三好学生标兵20名,每个院系候选人限两名以内。请各院系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
9、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标兵都要附上电子版资料,请各院系按附件中的格式填写。
10、请各院系在交材料时,同时提交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评选纸质名单和电子名单各一份。
二、关于评优的时间安排
1、各院系在办公系统上下载评优申报表,9月28日前将填好的表格、电子版资料及有关材料交事务管理科。
2、校三好学生标兵候选人制作个人风采展板,展板规格规定为80×120,内容和形式不限,请于9月30日交事务管理科集中摆放,同时将风采展示的网页交事务管理科,准备进行网上投票。
3、10月下旬组织才艺展示。
注:外国语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为16个
请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到学工组,上报截止期限为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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