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广大毕业生积极投身祖国建设事业,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决定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4届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
2.学习勤奋,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就业素质和较强的就业能力;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5.在就业过程中,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服从国家需要,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
6、符合学校规定的本专业毕业条件,可以如期顺利毕业。
(二)必备条件
1.在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2.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补考或重修现象;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三类中的一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4.至少担任过一项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一学期以上。
(三)破格条件
在校期间,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2、3、4条的限制。
1.获各类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成功申报专利;
3.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在外文期刊、中文核心刊物正刊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出版学术专著;
4.被录取为推荐免试研究生;
5.获华中科技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五四青年奖章”、“自强大学生标兵”其中一项荣誉,或省部级及以上各类荣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同学主动申请
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同学主动申请,将自己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给各班班长。
2.班级评审
各毕业班级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由各班班长组织成立,原则上由班长、团支书等主要班委成员、党员及学生代表担任,邀请教师班主任、班主任助理参加评审。评审小组须提前对班级申报的同学进行资格筛选;再通过民主决策产生班级候选人,并通过畅通的渠道向全班同学公布;班级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组织班级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班级汇总表》,经教师班主任和班主任助理签字后,4月4日下午5点30之前提交给学院学工组,电子档发送到:1837976929@qq.com。
3.学院评审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邀请教师班主任代表、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召开评审会议;评审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在学院公示5天。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院(系)汇总表》,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加盖院(系)公章后,于4月10日(第8周周四)下班前报送学生工作处汇总,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5.学生工作处将院(系)上报名单面向全校学生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四、其他
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各班级评选应体现当代大学生应具备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热爱祖国,热爱母校,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
学工组联络人:王曦 15872402889
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doc华中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华中科技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院(系)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