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为营造全院同学积极参与学生活动的良好氛围,鼓励品学兼优的同学积极投入学院建设和为广大同学们服务并做出突出贡献,外国语学院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本科生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参选条件
第一条 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专业成绩在本学年排名达到前50%;
第二条 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第三条 任期内,较出色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奉
献精神,不怕困难,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符合学校规定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
评选办法
第五条 符合参选条件的在读二至四年级本科生自愿网上报名;
第六条 凡参与网上报名并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学进行自我评价,填写“任职表现评价表”(见附件);
第七条 参选同学须对担任学生干部期间的服务态度、工作事迹、所获成绩等进行文字概述,连同评价表在周日晚上8点上交至各年级负责人:大二张光尧13297064376;大三周嘉博13114355513;大四严晨峰13277091094。
第八条 学工组负责对评价表进行审核确认,学院评定委员会召开评议会确定最终名单。
第九条 学院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学工组辅导员、三好学生代表等构成。
附件:任职表现评价表任职表现评价表.doc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