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17号)、《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见附件1),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依据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名额指标
2014年研究生院给我院指标:博士生指标1个,硕士生指标3个。
三、评选日程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6日10:00前,申请者按照《细则》要求准备《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核评分表》(本人、导师签字)(详见附件2)、同时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好)。
2、提交材料:(1)评分表于15日23:00前提交电子档,电子档以“国奖申请-硕士/博士--姓名”命名发送至342268372@qq.com。(2)纸质档材料(务必提前准备齐全)于10月16日10:00前带至材料至科技楼南楼111室。截止时间未提交申请者,后续不予以受理。
3、公开答辩:初步定于10月17日(周五)15:00进行公开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4、院系公示:10月17日-10月19日获奖名单将在院内进行公示。
5、学校审核与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报学校,由校研究生院进行校级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其它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负责处理。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及审核评分表.rar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