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
学院即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人民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院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
二、奖学金评定方式
奖学金名称 |
金额 |
评选方式 |
国家奖学金 |
8000 |
院级答辩会(24人)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 |
院级答辩会(20人) |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 |
2000 |
院级答辩会 |
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
800 |
院系评审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1200 |
各系自主评审 |
学习进步奖学金 |
800 |
班级评审会 |
自强奖学金 |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 |
社会公益活动奖学金 |
校科技创新奖学金 |
三、评定时间安排
1. 线上网申:请参评同学于2015年9月21日24:00前登录学生综合管理系统(http://xg.hust.edu.cn:7071/xg/)进行网上申请。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三好学生奖学金线下材料请于2015年9月21日下午17:00之前交给各班资助委员汇总。
3. 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奖学金答辩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4::30(科技楼南楼109室)
国家励志奖学金答辩时间:2015年9月24日晚19:00(科技楼南楼109室)
四、注意事项
1. 校三好学生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同时享有奖学金和荣誉;学优、进步、自强、文体、社会公益、科技创新奖学金则为单项奖学金。
2. 三好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其他人民奖学金,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3.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从校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学生不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请有意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一定要参评三好学生奖学金!
4. 每位学生至多同时获得两项人民奖学金
5. 国家奖学金、校三好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法参考《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http://sfl.hust.edu.cn/content.asp?id=4106)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参照《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http://sfl.hust.edu.cn/content.asp?id=4107),并按规定上交相关材料。
五、补充说明
1. 每位学生每学年所获奖助上限为13000元,但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工资和社会奖助金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2. 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各班资助委员;评选过程接受全体师生监督,务必保证公开、透明;评选期间设置举报电话:027-87556074。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14-2015学年度评优申请表模板.doc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