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文件精神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全面总结2023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2023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23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向所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然后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四月至五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23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 评选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合理性,把握好原则,掌握好条件、标准,我院由分管领导、辅导员、德育助理、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干部及班长等组建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4.评选流程
(1)【4月16日-4月20日前】线上申请阶段:
拟参加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请务必4月16日-4月20日24:00前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在线申请“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暑期)”,并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也可在研究生资助网-资源下载目录中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2)【4月17日--4月21日前】班级民主评议阶段:
申请人在班级民主评议环节陈述自己的参评条件,由班级成员对所有参评人进行投票,由评定委员会统计结果,并由班长于4月21日中午12:00前将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报送至德育助理邮箱:2189889980@qq.com,并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4月20日--4月24日12:00前】线下材料提交+公示上报阶段:
A. 打印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自我总结要求实事求是,字迹要求端正清楚,原则上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审批表完成填写后请交至各班班长,各班班长请于4月24日(周一)下午17:00前收齐交至学工组。
B.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获奖人选进行评定,并将最终评选结果于4月22日- 4月24日于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将于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学生自助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