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2012〕24)文件精神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4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全面总结2024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2024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向所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然后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学院统一交至学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四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与毕业研究生其他在校期间的评奖评优申请审批表(操作指https://www.yuque.com/geinigeiwo14/api4ro/uvuotgk5inyh
188l?singleDoc# 《研究生资助综合服务平台申请表导出编辑操作指引V1.0》)一并送档案馆归档。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24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本届我院研究生毕业年级人数的20%,具体名额由学生工作处下达。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 评选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合理性,把握好原则,掌握好条件、标准,我院由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德育助理、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干部及班长等组建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4.评选流程(需学生及班长完成的为1-3项)
(1)【4月12日-4月16日前】线上申请阶段:
由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奖助综合系统”中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线下须按照研究生守则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鉴定通过者,结合鉴定情况和历年表现,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院系副书记逐级进行在线审核。
(2)【4月12日--4月16日前】班级民主评议阶段:
申请人在班级民主评议环节陈述自己的参评条件,由班级成员对所有参评人进行投票,由评定委员会统计结果,并由班长于4月17日中午12:00前将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报送至邮箱:hust_wgyygz@163.com,并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4月12日--4月17日】线下材料提交+评审阶段:
A. 打印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自我总结要求实事求是,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于4月17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学工组科技楼南楼110。
B. 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获奖人选进行评定,确定优秀毕业研究生初审名单。
(4)4月24日前,初审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进行公示。
(5)4月30日中午12点前,学院将经过公示的拟获奖名单提交学生工作处复核。
(6)5月1日-5月9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上报名单,公示后报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后报学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