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外国语学院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学联是在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直接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宗旨
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代表和维护外国语学院广大同学的各项权益。
第三条 基本职能
(一) 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良好学风、院风的形成;
(二)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三) 为学生创造实践的机会,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
(四) 发挥院系与广大学生有效、双向沟通的纽带作用,促进各项工作与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 团学联主席团
第四条 主席团的产生
(一) 团学联主席团由每年举行的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学联主席团包括1名主席、1名分团委副书记、1名副主席兼秘书长、3名副主席;
(二) 团学联主席团成员对产生主席团的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三) 团学联主席团在分团委书记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主席团的职责
(一) 负责各项制度的颁布。
(二) 与分团委书记一起负责团学联各部长与主席助理的选拔与考核工作。
(三) 负责对各部门工作的引导,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 主席团的分工
(一) 主席:全面负责团学联的各项工作,在分团委书记的指导下带领主席团做出决策。
(二) 分团委副书记:参与主席团决策;监督并协调分管部门的工作;为团学联的发展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建议。
(三) 副主席:参与主席团决策;负责协调并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为团学联的发展和其他各项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章 部长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部长的产生
采取自荐或者前任部长提名的方式,经由主席团、上一届该部门的部员评议,最终由分团委书记确定部长人选。
第八条 部长的权利
(一) 统筹本部门工作,作出工作决策;
(二) 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征询分团委书记、主席团和校会部门意见,制定并修改本部门章程;
(三) 审批本部门各个负责人的工作计划与总结,享有批评权、建议权、推荐权等;
(四) 部长为外国语学院团学联主要成员之一,有权知晓且参与院团学联工作并获院系工作支持;
(五) 获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院系相关荣誉的资格,带领本部门获得“年度优秀部门”的权利;
(六) 在合理的情况下有权提出退出团学联。
第九条 部长的义务
(一) 服从分团委书记及主席团的安排,积极支持团学联的活动,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及时向主管副主席汇报工作情况。
(二) 接受并配合校会部门和院系考核与检查,接受并认真考虑部员的意见与批评。
(三) 制定合适的部员选拔及培养方案,为本部门培养接班人,为团学联输送后备人才。
(四) 及时向团学联通报校会和其他院系的相关情况;为团学联的发展提出建议。
(五) 加强部门凝聚力建设;关心部员成长,建立“部员成长档案”。
(六) 每两个月推荐一次本部门“服务之星”,鼓励先进。
(七) 按时参加校会,团学联例会;及时组织召开部门例会。
(八) 及时上交工作简报。
(九) 负责本部门各项工作资料的整理与保存,并及时上交团学联办公室。
第四章 部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部员的产生
个人向部门提出申请,团学联主席团及该部门负责人组织面试并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录用。
第十一条 部员的权利
(一) 有权获得部长推荐参评“服务之星”“优秀部员”的权利;
(二) 知晓由校会部门、本院系主席团和部长作出的关于本部门任何决策的权利;
(三) 有权利参加团学联及本部门举办举办的各类培训和其他活动;
(四) 可以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任何符合本部门宗旨的可行性活动方案,方案通过后可作为组织者负责具体实施;
(五) 部员可以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与团学联有关工作相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可要求部长向团学联主席团或分团委书记反映;
(六) 在部内建立自己的“成长档案”,记录本人在该部门的成长历程;
(七) 在合理的情况下有权提出退出该部门。
第十二条 部员的义务
(一) 积极组织或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使自己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并做好宣传和总结工作;
(二) 不能参加某项活动必须向部长请假并说明原因;
(三) 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积极协助部长、副部长组织参加团学联的活动;
(四) 积极完成部长及副部长交办的任务;
(五) 积极推荐合适人员加入本部门。
第五章 团学联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机构设置
外国语学院团学联由主席团(主席1名,分团委副书记1名以及副主席3至4名)及其下设的15个部门组成。它们分别是办公室、学术部、安全与权益保障部、宣传部、组织部、新闻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外联部、女生部、网络建设与培训部、文明寝室建设部、心理健康与保健部和科技创新部。
第十四条 部门职责
一、 办公室
(一) 负责团学联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和修改;
(二) 负责安排团学联例会及监督其他部门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 负责做好团学联的档案、工作简报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四) 负责团学联活动资金的保存及管理,以及相关报账工作;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考核任务等工作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二、 学术部
(一) 负责了解院内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师生交流,监督各个班级的出勤情况和其他学习情况;
(二) 负责外国语学院班级内部学术交流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三) 负责引导各班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三、 安全与权益保障部
(一) 负责院内学生的维权工作,及时传达和反馈信息;
(二) 负责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健康等常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三) 配合校学生会,负责院内各寝室楼管工作;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四、 组织部
(一) 负责分团委的组织工作,安排组织生活,抓好各个团支书的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引导各个支部开展特色团会、特色团日活动;
(二) 负责团员的团籍年度注册工作,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工作,团费收缴工作;
(三) 负责团内推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
(四) 负责团内评优工作和各个团支书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五、 宣传部:
(一) 负责团学联宣传工作的策划及实施,及全院宣传栏的制作;
(二) 负责对各班宣传工作进行引导监督考核;
(三) 配合全院党支部,团支部宣传工作的实施;
(四) 配合外联部进行一系列外联工作的宣传策略的制定及实施;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六、 新闻部:
(一) 负责院刊工作简报及其它文档工作的编发工作;
(二) 负责院内各项活动、先进个人及其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 负责对各班及团学联各个部门新闻工作的引导,监督;
(四) 负责院内各项活动的图片整理保存并及时上交办公室;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 社会实践部:
(一) 负责院内及校团委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 负责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申报,组织及评估工作;
(三) 负责外国语学院青年志愿者的活动的开展;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八、 文艺部:
(一) 负责迎新晚会、扫盲舞会等院内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二) 负责组织参加文化节、科技节的相关文艺活动;
(三) 负责外国语学院承办的校级文艺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四) 负责对各班级文艺工作的引导与监督;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九、 体育部:
(一) 负责外国语学院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二) 负责学校运动会及其他体育赛事的人员选拔和报名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三) 负责了解和协调各班的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其作出安排和建议;
(四) 负责院“三早活动”早操工作的组织与监督;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 外联部:
(一) 负责院内各项活动的外联工作;
(二) 负责与外界企业保持长期稳定有好联系;
(三) 负责本院与外院的交流,以及一系列邀请函的发送等;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一、 网络建设与培训部:
(一) 负责外国语学院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信息的更新;
(二) 负责团学联其他部门干部网络技能的相关培训及指导;
(三) 为团学联各项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二、 女生部:
(一) 负责外国语学院各项活动中会场布置设计以及礼仪等工作;
(二) 负责协助文艺部组织开展外国语学院承办的校级文艺活动;
(三) 及时了解院内女生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团学联反馈信息;
(四) 关怀女生成长,维护女生权益;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三、 心理健康与保健部
(一) 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及时有效地干预;
(二) 开展与心理健康相关的活动;
(三)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文化,帮助同学们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四)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四、 文明寝室建设部
(一) 负责部署和安排各班级开展寝室建设与美化各项活动
(二) 负责全院寝室的常规性检查与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学院一年一度的“优秀文明寝室”评选活动;;
(三) 解决学生们在寝室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引导学生们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四) 负责寝室长队伍的建设,发展和考核;
(五)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十五、 科技创新部
(一) 负责院承办的校文化节与科技节等活动策划与组织工作。
(二) 开展丰富外国语学院面向院内和全校的各种形式的科技竞赛活动。
(三) 认真完成校学生会以及本院主席团交办的任务并且积极配合团学联其他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主席团负责监督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外国语学院团学联保留其修改权。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学联所有。
第十八条 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广大学生提出批评监督意见。
第十九条 团学联依据本章程制定其他相关制度,具体见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学联
2009年12月30日
附件一:外国语学院团学联财务制度
附件二:外国语学院团学联会议制度
附件三:外国语学院团学联奖惩制度
附件四:外国语学院团学联文档及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