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2007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2006年(远城区可适当前推至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
2.在职教师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年龄在2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适度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远城区可适度放宽至本科学历),计算机二级水平(理科类)或课程考试合格(文科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且具有湖北省(含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6.具有相关学段教师资格。尚未认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和面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能派遣;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7.中心城区小学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为:武汉市中心城区生源、市属师范学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报名中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的非中心城区和外地生源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8.市属高校教师条件见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的说明;
9.在职教师和符合资格的社会人才条件见各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的说明。
三.考试(笔试)
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举行,招聘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综合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知识考试命题根据高中教学的需要和招聘条件的要求,以师范通识教育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原则上不超出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课程范围,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小学教师根据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进行测试。综合知识以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理解、指挥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综合知识比重为7:3,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占70%(市教育局命题),综合知识占30%(市人事局命题)。测试时间为3小时左右(文科科目也可能延长30分钟)。研究生和双学位本科毕业生都要参加笔试。
在职教师和社会人才的教育教学基本知识以报考学科、学段教学大纲的要求命题。
试卷结构与去年相比,可能有适当变化。
笔试结束,经市人事局、教育局商定后,全市划定及格线,面试入围线由各区确定。
四.报名
1.报名
2月3—4日(周六、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在武汉科技会展中心(洪山区珞瑜路548号,湖滨花园大酒店正对面)受理。
2.要求
2006年(含参加远城区招聘的2005届)毕业生应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毕业学校就业协议书、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2007年毕业生应持毕业学校协议书、推荐书和1寸免冠登记照片3张参加应聘报名。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6日上午9时开始发放准考证(发放地点: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中心,汉口蔡锷路1号一号楼四楼)。凭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领取。
2.全市统一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经市人事局、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示考试及格线和及格线上人员名单。
六.培训和派遣
5月7日,开始核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月14日开始发放新进教师(毕业生和新进教育系统人员)岗前培训通知(地点:武汉市汉师人才交流中心);
7月20日,举办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班;
8月1日,开始办理派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