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发展、全面成才,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评选二〇〇八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
3.积极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对所承担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努力工作;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在就业过程中,能模范遵守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各项规定,维护学校荣誉;能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结合起来;积极响应到西部、到基层、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号召。
(二)必备条件:
1.获得过至少一次校级“人民奖学金”(2006年9月1日以前获得的单项奖除外);
2.担任过至少一项学生干部职务一学期以上(含寝室长);
3.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无重修现象;
4.签订就业协议书后无违约现象;
5.未受过学校处分。
(三)补充条件
在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参加团中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以及“三支一扶” 计划者,可不受“必备条件”中第1、2、3款的限制参评优秀毕业生。
我院学工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工组审核后,以下同学获得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者请与两日内将情况反应至学工组。
E0401: 张胜荣 郑旭佳 郑小刚 郭志坚 张延涛 王 蕾
E0402: 陈 武 刘 斌 周 阳 刘 恋 田婷婷 马玉龙
陈志成 黄 鑫 易 慧 孙昊斐 宋 倩 杨卫年
J0401: 吴 祚 周有艳 程康平 钟 勇 李国安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08-5-20
华中科技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