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集体:
为评选优秀,树立榜样,对在上一学年中为学校的学风建设、班集体建设、学生工作、校园文化建设、关注社会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宣传及表彰,激励广大同学,同时对本院系的学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以期更大的提高,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学年的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民奖学金的评选:
1、 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上人民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 人民奖学金的种类:学习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自强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3、 请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由班委会、文明寝室建设部班级代表、不少于两名的同学代表组成。拟定具体评选方案并报辅导员和资助委员会。
4、10月6日中午12点前完成人民奖学金候选人的评定工作,并将候选人名单交本年级辅导员和年级资助助理各一份;名单上必须注明该同学获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相关评议的票数;
5、上报的奖学金候选人数为:分配名额+1人;
6、奖学金具体分配名额由辅导员和相关年级资助助理予以告知;
7、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从候选人名单中择优评定。
二、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
1、 校三好:
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并同时获得其他一项奖学金的同学可参评“校三好”;
2、 校优干: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同学有资格参评“校优干”;
3、 申报时间:
候选人请于10月6日中午12点前将个人申请书交学工组。
三、 校三好与校优干
被评为“校三好”和“校优干”的同学,请下载“校三好登记表”和“校优干登记表”【学院网站-表格下载栏】,填写完毕后请于10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登记表交学工组。
四、 单项奖
班级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可根据本班级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单项奖名称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年级辅导员和相关资助助理,其奖金额度为400元每人,评选标准如下:
1、必须符合学生守则中规定的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2、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A、关心同学和班集体发展,积极参与班集体建设和院系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B、学习态度认真,遵守学校规章,自觉维护学院的相关制度,没有违纪记录;
C、家庭贫寒但能克服各种现实困难、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精神值得肯定;
D、在优秀文明寝室建设方面表现出色,获得优秀文明寝室称号的予以优先考虑;
E、担任各级学生组织(含社团)干部一学年以上,积极参与服务同学和集体的工作,且有奉献精神,不怕困难,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大胆工作,讲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绩显著;
F、认真组织并参与院系及以上的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夺得荣誉的优先考虑;
H、关注社会,积极参加义工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提升我校的影响力(一年级学生除外)
五、相关要求
1、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个人及相关寝室,同等情况下不予评奖评优
2、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相关班级,同等情况下奖学金名额减少
3、受到学院及以上表彰和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奖评优
外国语学院学工组
200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