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2012届毕业研究生(科学硕士)。
二、评选比例和奖励办法
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单项奖学金或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类活动或对学校、学院做出重大贡献。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四、评选时间:4月28日至5月5日
五、评选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此次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合理性,把握好原则,掌握好条件、标准,我院由院党总支分管领导,辅导员、院研究生会干部及班长和党支部书记组建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六、评选程序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以上奖项的评选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在班级内部进行交流和评议。我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参考班级评议结果进行正式评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评选结果。
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4月29日至4月30日为宣传阶段。通过班级会议形式,由班长及党支部书记负责,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评选过程及其他相关事项传达每位同学。
2、5月1日至5月2日为提出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阶段。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并参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申请人首先向班委会或班级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在班级民主评议会议上做2-3分钟的口头陈述,陈述自己的参评条件(本人不能到场,外出时又不曾履行请假手续的,原则上视为主动放弃参评资格);在个人申述、班级讨论的基础上,由班级成员对所有参评人进行投票,由评定委员会统计结果,并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3、5月2日至5月3日为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初评阶段。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对获奖人选进行初步评定,并将初评结果公示,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对师生们反映意见较大的候选人,将由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委员会进行复评。
七、初评结果的上报审批
在初评的基础上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同学须在5月5日之前在HUB系统的奖学金评定系统上在线申请,并下载打印《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填好经导师签字后,由党支部书记收齐交院总支,院总支审批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外国语学院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