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4、2015级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一)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获得优秀博士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由导师科研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五)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资格。
(六)申请年级:2014、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2018.9.25-2018.10.20
(三)申请者请于10月8日上午12:00前将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交至科技楼南楼111.
(四) 申请者于9月10日后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 研究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
(五)导师于2017年10月6日-10月12日登陆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 研究生)”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10月1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六)院系于10月14日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