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17、18、19级本科生:
接校资助中心通知评选“光华”奖学金,外国语学院有一个奖学金指标,现根据资助中心通知将选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第1、2、3、4项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第3、4项)于11月4日(星期三)17:30前交至学工组,电子版材料(第1、2项)发送至邮箱danzhaojie98@qq.com,学院将核查材料,公示结果,上报学校。
以下转发资助中心通知,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关于2019年度“光华”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光华教育基金会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2020年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台湾光华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光华奖学金”。
一. 奖学金覆盖院系与数量:
全校各院系(37个院系,每个院系一个)
二.参评学生范围:
各院系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均可参评,金额:2500元/人
三.学生参评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建设事业;
2.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成绩优良者,并积极为学校工作作出贡献;
3.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4.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5.有服务社会、服务他人意识;
6.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四.评选办法:
1.请对应院系广泛告知学生,接受学生申请;
2.对应院系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按照光华奖学金标准进行初评,按照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各院系自行公示3—5天)上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
3.学工处收集整理审核所有获选人材料公示后报台湾光华基金会;
4.台湾光华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告知学校,学校学工处告知各院系。
五.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不得少于800字);
3.个人年度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院系公示材料证明。
六,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0日下午17:30
学生工作处
202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