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18、19、20级各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希望工程寄语精神,进一步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团省委、省希望办、省青基会联合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同举办“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公益活动。为切实做好该专项计划的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人数和金额
“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2021年度)资助我校12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生,资助标准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生(不含大一年级);
(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就读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已被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实践;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申请人上学年排名不低于本专业总排名前50%,无挂科现象;
(5)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同等额度同类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已获批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影响申请)。
(6)参与救灾、志愿服务等各类爱心公益活动的在校本科生优先推荐。
(7)重点支持在参与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科研创新、技能创新、体育赛事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曾受“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资助过的学生优先予以支持。
特别注意:来自农村的受助学生原则上比例不低于70%
三、申请提交材料
1.“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上交纸质版+电子版);
2.“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学子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成绩单和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
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6.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奖项证书复印件或参加重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赛事、志愿服务和农村基层创新创业等项目证明材料。
注:材料1及3-6需提交纸质版,材料1、2需提交电子版。
四、申请程序
1.愿意接受资助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资助委员提交申请材料,3月1日(周二)中午12:00以前汇总至资助助理处,提交辅导员;
2. 学院将根据申请条件对报名学生材料进行仔细核查,筛选排序,确定获评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处资助中心办公室;
3.校团委会同校资助中心审核研究,确定申请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捐赠方;
4.省青基会会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对学校提交的待资助学生材料进行复核,经确认无异议后的名单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