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现开展“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挖掘当代大学生中自立自强的奋斗典型,用他们的奋斗历程去激励更多的大学生自信、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地成长。也希望广大同学能够以他们为榜样,奋发向上,自强不息!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全院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参评类别
本次活动所要选拔的自强大学生标兵,是指在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或者某一方面勇于克服困难,创造机会,力争人先,奋发成长,成为同学们学习的榜样。该活动针对的对象不仅仅是家境贫困或者身残志坚的同学,而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在校大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志愿服务类:心中充满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地为其付出(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各类比赛等),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或取得一定成就。
3、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地面对生活,能够很好地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他们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疫情之下,也鼓励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同学参与申报。
注:上述自强标兵类型的提出仅为本次活动的开展起导向作用,在以上条件以外,凡符合自强要求的学生均可参选。
三、评选活动安排
1、3月18日-3月25日 申请阶段
有意向申报同学提交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至各班级资助委员处。
材料清单:
(1)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生活照2-3张(电子版);
(3)自强事迹(电子版+纸质版,至少1000字,纸质版需亲笔签名);
(4)大学期间总成绩报表(纸质版);
(5)班级意见(纸质版,6名班级同学撰写意见并签名,内容涉及申请人的学习、生活、工作、品质、精神等方面,汇总在一面A4纸内);
(6)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
(7)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仅针对克服贫困类)/残疾证明(仅针对身残志坚类)/义工工时证明(仅针对志愿服务类)(纸质版)。
汇总:电子版材料1-3,纸质版材料1、3-7。
2、 3月26日-3月30日 院系初审阶段
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材料,组建院级评选组委会,严格按照《外国语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评定实施方法》(附件3)中的评分标准,统一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评选出院级自强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候选人数为10-12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3、 4月6日(拟) 答辩会
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由评委及学生代表公开评分。最终评分从高至低排列,前4名获得院级“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并推选参评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5-8名获院级“自强之星”荣誉称号。
外国语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