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 12月25日-1月6日,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办法。
2. 1月6日,精神传达。召开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校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精神,布置学院考核相关工作,下达评优指标。
3. 1月7日-1月14日,个人总结。被考核人书面总结。
u 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二0一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A4纸正反打印、签字(用钢笔或毛笔手写签名)交支部书记(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请务必排好版),电子版发支部书记邮箱;
u 非专任教师填写《工作人员二0一四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签字(用钢笔或毛笔手写签名)交支部书记(进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请务必排好版),电子版发支部书记邮箱;
4. 1月15日-1月22日,个人述职。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在各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述职时间报学院备案,并邀请联系各单位工作的院领导参加。
5. 1月29日,民主测评。组织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和相关人员组成的不少于30人的测评组,对非专任教师进行年度考核测评。
6. 1月29日下班前,确定并上报考核结果。各单位组织教职工对被考核人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测评,在个人述职、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和认真测评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分配的优秀推荐名额,初步确定本单位人员的考核结果。
7. 1月29日下班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材料。
u 各单位汇总、审核、填写《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8010306@hust.edu.cn
u 各单位审核《专任教师二0一四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签字是否规范,纸质版提交至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98010306@hust.edu.cn;
u 审核、提交《工作人员二0一四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
8. 2月2日(或2月26日),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9. 3月4日-6日,公示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在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展示被考核人年度考核表,并在科技楼南楼三楼宣传栏公示考核结果。
10. 3月4日-6日,申请复核或申诉。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此期间向院考核领导小组(科技楼南楼301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考核重点
1、教师考核。主要依据各《外国语学院综合改革方案》附件1中的教师分类管理岗位职责进行。重点考核其实际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社会服务参与及完成情况等。
2、非教师人员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
三、考核等次确定
优秀:
1、工作量饱满,岗位职责完成质量高。
2、在优秀名额范围内,同等条件下本年度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负责人、第一作者)优先。
合格:工作量饱满,岗位职责按质按量完成。
基本合格:基本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量略显不饱满。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不合格:
1、工作量明显不足;
2、不愿意承担教学任务或教学质量考核不合格;
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教学、科研或管理责任事故或严重工作失误;
4、未经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以书面材料为准),占用工作时间或学校资源私自在外办公司或加入其他经济实体等;
5、全年事假累计30天以上,或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
四、评优指标
计算原则: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单位指标分配如下:
大学外语:(95-2) 16人
英语、翻译、法语、韩语:(18-1)+(6-2)+2+1=25 4人
德语:(11-1) 2人
日语:13 2人
机关:(16-2) 2人
五、奖惩
1、按照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5《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说明》的相关精神执行。
2、考核优秀者学院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六、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按照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5《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说明》的相关精神执行。
七、其他问题说明
1、目前不在岗人员(21人):胡泓、梁丽、刘月琴、彭仁忠、徐敏、余千华、雷蕾、唐旭日、惠海峰、陈先梅、李晶、戴居平、邱海林、王净华、岳军、张莹(法)、江静、郝苗、徐莎、张敏、周晓敏。
2、特殊情况人员:2014新进人员柯子刊、庄玮(只写评语、不定等级);潘璠(1月10日回国,参加考核)。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4、《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说明》的相关精神执行。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五年一日四日
附件:
1、校人事处《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专任教师二0一四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外国语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列表
外国语学院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列表
1为一级学科评估指标,2为学院发展目标体系指标
序号 |
奖励名称 |
1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2) |
2 |
青年拔尖人才(2) |
3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 |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 |
4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青年)(1,2) |
5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 |
6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2) |
7 |
省级(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1) |
8 |
境外合作科研项目,经费5万元人民币以上(1) |
9 |
学术专著(1) |
10 |
教育部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奖(1,2) |
12 |
SCI/SSCI/A&HCI收录本学科代表性论文(1,2) |
11 |
CSSCI、北图收录中文类核心本学科期刊论文(1) |
13 |
国家级教学名师(1,2) |
14 |
省级教学名师(2) |
15 |
教育部创新团队(1) |
16 |
国家重点学科(1) |
17 |
省重点学科(1) |
18 |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省级哲学人文社科基地(1) |
19 |
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 |
20 |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 |
21 |
省级教学成果奖(1,2) |
22 |
国家精品开放课程(2) |
23 |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1,2) |
24 |
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
25 |
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 |
注:
1. 学术专著(“专著”是指标有“著”字样的著作,编著、译著、教材、教学用书均不属于“专著”);
2. “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材的单位归属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名单”文件中的“作者单位”计);
3. 金额栏“一、二、三”分别代表“一、二、三等奖”。
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doc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