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我院此次拟考核人员为2名专任教师:朱炜、丁珣,1名思政教师(辅导员):王曦。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形式及时间安排
1. 学院制订方案。学院核对拟考核人员名单,成立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学校备案。(5月11日前)
2. 个人填报材料。被考核人自评,对照聘期目标任务,专任教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高校专任教师使用),思政教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非专任教师使用),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复印件)。(5月7日-14日)
3. 学院审核材料。学院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5月15日-18日)
4. 非专任教师测评。学院组织完成非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测评。((5月15日-18日)
5. 材料展示。在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展示考核材料。(5月19日-20日)
6. 单位组织考核。单位组织召开考核会议,听取被考核人员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20分钟,述职后由考核小组提问,时间不超5分钟。考核小组听取参加考核人员述职,并投票决定考核结果。(5月21日)
7. 公示考核结果。(5月22日至5月25日)
8. 向学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考核结果并提交相关材料。(5月29日前)
二、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附后)。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五年五月六日
以下转发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15年上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此次考核对象为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到期、第二聘期到期以及延聘到期教职工(时间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
二、 考核要求
1. 首聘期考核工作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做到组织得力、程序到位。
2.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考核标准,对照被考核人员聘期合同,考核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基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等情况,对非专任教师重点考核其工作成绩、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 考核程序
1.单位制订方案。各有关单位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成立首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包括考核程序、考核形式、时间安排、考核小组组成等,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填报材料。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见附件“首聘期考核资料”中相应人员类别的文件包),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单位审核材料。单位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公开场合进行展示,时间不少于2天。
4.单位组织考核。单位组织召开考核会议,听取拟考核人员述职,并投票决定考核结果。
5.公示考核结果。各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6.报送考核材料。各单位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四、 时间安排
5月11日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方案。
5月15日前,个人填报考核材料。
5月22日前,单位审核材料并展示。
6月1日前,单位考核并公示结果。
6月8日前,报送考核结果并提交材料。
五、 提交材料
各单位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及以下材料:①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单位填写);③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一聘期到期考核合格续聘人员提供;延聘人员请提供延聘期目标任务);④相关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 有关说明
1.首聘期包括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两个阶段。拟考核人员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按人员类别填写。
2.对于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任教师,可以免予考核,具体免考条件由院系制定,并报人事处备案。
3.首聘期拟考核人员第一聘期考核合格续聘者,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院系实际和个人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第二聘期目标任务。
4. 对未完成聘期目标任务者(考核意见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以及第二聘期末未晋升高级岗位的讲师,所在单位如需继续聘用,需附有关说明报学校审批,学校将进行复核。
5. 聘期考核不合格者,确有特殊原因,可申请适当延聘,延聘期最长不超过两年。院系应明确延聘任务,延聘期到期,考核仍未合格者将不予聘用。
6.校聘办将不定期选择性派人监督首聘期考核整个过程。对违反考核要求及程序,违反师德师风等有关行为规定者,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金建强 联系电话:87543610
附件:1. 首聘期考核资料
2.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第二聘期聘用合同(填写模板)
3. 续订劳动合同(人才派遣用)
人事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