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2015年空缺教师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印发<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12]24号)、 《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报条件(暂行)》 (见科技楼南楼三楼电梯出口处宣传板)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见附件)及《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 需要进行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人员范围
1.应聘我校教授岗位者;
2.应聘我校副教授岗位者(破格)。
二、送审材料(申报人提交)
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7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 审 材 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7套装订成册(独著单独附上),同时报送电子版(1-4项),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简历;
(3)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
(4)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研究工作概述;
(5)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三篇代表作封面、目录及全文复印件(如代表作为著作须为独著,提供原件)。
三、关于评议结果
1、通讯评议结果当年和次年有效。
2、通讯评议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申请岗位的聘任,且次年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须停报一次;
四、相关工作说明
1. 提交材料时,《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中所列举的论文期刊、论著等请提供原件。原件学院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送审独著原件不予退回。
2. 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9月8日12:00点前。纸质版提交至学院人事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uangxf@hust.edu.cn。
3. 材料公示时间:2015年9月10日-11日,公示地点: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
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3及附件4。
外国语学院
二0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送审材料》
附件3. 《关于开展2015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
附件4. 校人〔2011〕24号文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