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2021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12]24号)(见科技楼南楼三楼电梯出口处宣传板)、《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聘任申报条件(2021版)》(见科技楼南楼三楼电梯出口处宣传板),《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见附件3)及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精神,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 需要进行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的人员范围
1.应聘我校教授岗位者;
2.应聘我校副教授岗位者(破格)。
二、送审材料(申报人提交)
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gyxy@hust.edu.cn,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提交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 审 材 料》(见附件2),电子版(1-5项)发送至邮箱wgyxy@hust.edu.cn,纸质版一式7套装订成册(电子版提交学院审核后再打印装订,如有独著单独附上),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简历;
(3)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
(4)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研究工作概述;
(5)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三篇代表作目录
(6)申请人任现职以来三篇代表作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如代表作为著作须为独著,提供原件)。
3. 《送审材料》中教材类成果无法填入,如有主编的教材,请提交原件一份。
三、关于评议结果
1、通讯评议结果当年和次年有效。
2、通讯评议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申请岗位的聘任,且次年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须停报一次。
四、相关工作说明
1. 2021年8月30日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gyxy@hust.edu.cn。
2.电子版材料学院审核后打印装订纸质版,9月2日18:00前提交至人事管理办公室科技楼南楼311室,《申请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一览表》中所列举的论文期刊、论著等成果原件一并提交。原件学院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送审独著原件不予退回。
3. 材料公示时间:2021年9月6-10日(5个工作日),公示地点: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
4.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3及附件4。
外国语学院
2021年7月9日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
2.《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送审材料》
3. 校人〔2011〕24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4. 校聘办《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