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根据校人事处发布的《关于遴选2021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精神,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校人事处《通知》及附件(附后),了解相关事宜,并于12月18日(周五)17:00前邮件(wgyxyrc@hust.edu.cn)告知申报意向。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2月17日
转发校人事处《关于遴选2021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1年将继续选派留学人员赴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学习,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优势学科专业。
三、申报条件
1.访问学者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在职在岗教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88规定的俄语条件。
三、申请办法
1.校内审批。申请人填写《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12月22日前交人事老师。所在单位审批后,于12月28日前将《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及《单位推荐意见表》交人事处教师办。
2.网上申报。申请人须于2021年1月1日至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3.网报及对外联系材料清单,请浏览留学基金委专题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29,按照留学简章中访问学者类别准备。对外联系材料申请时无需提交,具体提交时间留学基金委另行通知。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人:高永明 87543710 gaoyongming@hust.edu.cn
附件:1.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访问学者)
4.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访问学者)
人事处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1.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docx
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表(姓名+院系).docx
附件3.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访问学者).rar
附件4.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简章(访问学者).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