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理外事手续需要,Nathanael Thomas Booth首聘期考核提前进行,为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核程序、形式及时间安排
1.方案制订。学院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成立教师聘期考核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学校备案。(8月27日)
2.个人填报材料。被考核人员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高校专任教师使用),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课表、立项通知书、论文、论文查新证明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8月27-9月2日)
3.材料审核。学院教师聘期考核组成员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9月3日)
4.材料展示。在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展示考核材料。(9月4日-9月9日,6天)
5.组织考核。学院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考核,考核组成员听取被考核人述职,并就述职人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和科研等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教师聘期内综合表现,投票决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出席人员通过方为有效。(9月10日)(周四)
6.学院聘任。学院召开教师聘任组会议,根据教师聘期考核组的考核结果提出被考核人员的下一聘期拟聘意见。(9月10日)(周四)
7.公示考核结果。公示地点:科技楼南楼三楼宣传栏。(9月11-15日,5天)
8.向学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考核结果及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9月18日前)
其他未尽事宜参看《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附后)。
外国语学院
2020年8月27日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19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合同到期、第二聘期合同到期以及延聘合同到期教职工(时间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考核体现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的基本要求,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并根据个人所签订的岗位聘期合同内容进行。
三、考核时间:
2019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方案。
2019年12月16日前:各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并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2020年1月8日前:人事处完成材料审核并报送审批。
四、考核程序:
1.单位制订方案。各单位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包括考核对象、考核程序、考核小组组成、时间安排等,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填报材料。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请使用最新表格,请各单位下载发给相关人员填写,见附件“首聘期考核资料”中相应人员类别的文件包),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单位审核材料。单位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公开场合进行展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单位组织考核。各单位成立教师聘期考核组,成员为9-1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考核组根据教师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投票决定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人员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成员通过方为有效。
5.公示考核结果。各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6.各单位聘任组根据考核结果给出拟聘意见。
7. 报送考核材料。各单位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及相关材料。①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单位填写);③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一聘期到期考核合格续聘人员提供);④相关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材料审核。根据聘期目标任务,人事处核对考核对象的聘期任务完成情况。
五、有关说明:
1.首聘期包括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两个阶段。拟考核人员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按人员类别填写。
2.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按照既定程序来开展;人才派遣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及时完成合同续签事宜。
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高校教师师德行为;
(2)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3)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教学考核不合格;
(4)未完成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
(5)有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6)在聘期考核中弄虚作假;
(7)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首聘期考核;
(8)违反学校其他相关规定。
4. 考核结果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职务级别升降、工资待遇和奖惩等重要依据。第一聘期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签订第二聘期合同;第二聘期考核合格可以续聘,签订相应岗位的聘用合同。第一或第二聘期考核不合格,学校不再续聘,第5条规定情况除外。
5. 因未完成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而考核不合格者,若在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确存在一定发展潜力,二级单位拟续聘或延聘的,可经二级单位考核组推荐,充分说明理由,上报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审查相关材料并听取被考核人现场答辩。专家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及其发展潜力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聘用建议。建议续聘的,签订下一聘期合同。建议延聘的,签订一年的延聘合同,要求至少完成上一聘期的任务。建议不聘的,不再续聘。
6.延聘期满按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聘的,签订下一聘期合同;再次延聘的,签订一年的第二个延聘合同。首聘期内最多延聘两年。第二个延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
7.对违反考核要求及程序,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润博 联系电话:87543610
附件:首聘期考核附件
人 事 处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