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enkechu.hust.edu.cn/info/1121/1632.htm
校内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1号)已发布,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组织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5.我校博士后、在编在岗的外籍教师可以申报。
6.正在办理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若于2024年4月26日前报送结项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可以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经审核,符合结项条件的申请人的申报为有效申报,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应于4月23日(周二)前于申报系统上提交申报。
3.文科处将于2024年4月24日(周三)统一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应报送每位申请人申报书2份(需与系统中所提交申报书保持一致,其中1份双签双章),送至欣苑二栋505办公室。
4.如有校内评审环节,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要求
1.申报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身份信息,否则申报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申报书模板以申报系统中下载的《申请评审书》为准,请申请人按照申报书要求规范填报。为方便审查,请将word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整至150%。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其中,间接经费应按照40%额度填写。
联系人:吴正雄 张哲;联系方式:027 - 87543215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0日